13日,国家统计局东莞统计调查队发布数据。4月份,东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上涨0.3%,同比上涨2.5%,涨幅比上个月收窄0.1个百分点,1至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2.8%。
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4月份东莞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3%。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是CPI上涨的主要因数,4月份,食品类价格上涨0.6%,拉动CPI上涨0.2个百分点。列入调查的16类食品“8升4降4持平”,其中,受供应减少及清明节需求增加影响,鸡肉价格上涨9.8%,鸭肉价格上涨13.3%,鲜瓜果价格上涨6.1%,淡水鱼价格上涨0.7%,鲜蛋价格上涨0.1%;受生猪出栏量持续增加影响,猪肉价格下降2.6%。此外,受清明小长假出行需求增加影响,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0.6%。其中,飞机票价上涨0.2%,长途汽车票价上涨1.8%。
与上年同月相比,在新涨价因素与翘尾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东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5%。据测算,在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5%中,新涨价因素影响为1.6个百分点,翘尾因素影响为0.9个百分点。八大类构成“五升二降一持平”,其中,食品类上涨6.4%,拉动CPI上涨2.14个百分点,是CPI上涨的主要因素,居住类上涨1.8%,烟酒类上涨0.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与上年同月持平,衣着类下降2.0%,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