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假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大对饲料和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力度,严防违禁品流入养殖环节。
二是加大动物产地检疫力度。在动物出栏时,养殖场主提前申报检疫,按要求进行“瘦肉精”自检,经动物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准许出场,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三是严格屠宰检疫。对13个定点屠宰场实行全程检疫,定点屠宰场肉品“四率”达100%。四是加强上市肉食品监督检查及抽样检测。重点对集贸市场、冷鲜肉连锁店等经营场所内的肉品检疫证明,“瘦肉精”检测证明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
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6家,规模养殖场121个;监管生肉摊点、冷库动物产品110余吨;抽样检测饲料样品60个批次、28个品种,肉摊点采样35份、检测120批次,结果均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