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消除隐患,近日,市商务局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严打私屠滥宰和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全市商务部门将加强对屠宰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查验、宰前停食静养、缺陷产品召回等有关规定,并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未检出场、未检发证等屠宰行为;严禁定点屠宰企业对生猪(牛、羊)或其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一经发现,将严格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对城乡接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偏远农村、规模养殖地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私屠滥宰高发区域,将联合有关部门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