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全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群体性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要实现“十个确保”:一是确保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二是确保学校食堂、校园内及周边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严格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确保学校食堂、校园内食品商店持证合法经营,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四要确保学校食堂符合《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把食品原辅料采购、验收、存储关,加工供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食品;五要确保学校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持证上岗;六要确保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暂存、处理合法合规;七要确保学校食堂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八要确保学校食堂对食品加工用具、餐饮具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对食品加工等场所坚持每餐后进行清洁;九要确保学校食堂规范使用添加剂,杜绝添加非食用物质;十要确保学校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据了解,本次学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已于本月15日开始,为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