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对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加工操作流程及食品留样、使用食品添加剂、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重点对食用油、乳制品、调味品、酒类、鲜活水产品、保健食品、酱腌菜等进行专项整治。
重点对药品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网上违法售药行为、医疗器械违法经营行为和规范中药材市场、规范医疗机构使用等进行专项整治。
重点对乳制品、肉制品、饮料(含饮用纯净水、矿泉水)、酒类、酱油、食醋、冷冻饮料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无证照、无许可证、无检验能力的黑加工点进行整治;重点对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重点查处生产企业不按规范和要求组织生产行为,严厉查处在化妆品中使用禁用物质和超量物质;严格整治销售、使用无批准文号、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无质量合格标记,超过有效期的化妆品;严厉打击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效用的、宣传医疗作用的,及时移送工商部门处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