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生产单位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的原料肉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的行为,并督促企业把好原料肉进货关,杜绝使用病死畜禽或不合格原料肉加工食品。同时,执法人员还要求,生产单位不得使用混合肉冒充牛羊肉加工速冻肉制品及其他肉制品,严禁在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
期间,共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7家,在洛湾周边巡查两次,未发现使用病死动物生产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发现制假“黑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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