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减少管理盲区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齐抓共管,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强化各级责任意识,不为工作找借口,实现岗位与职责的无缝链接。
该县食品安全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部门间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工作不脱节,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很好的开展。在种养殖环节上,该县相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源头治理,生产自律,加强对种(苗)、农业投入品(饲料、药品)的监管,加大抽检力度,在农产品安全质量体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调查显示仅2013年该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就出动475人次,整顿农资市场7个,共检查农药经营单位95个,到目前为止完成了19家兽药经营企业的GSP认证。开展以“瘦肉精”为主的有毒有害养殖投入品检查、检测,共计检出病害猪61头、场内屠宰检疫率达100%。加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建立了县、镇(街道)、市场检测点,抽检蔬菜样品合格率达99.63%。
出重拳击形成监管合力
近年来,富民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完善体制建设,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该县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大事、发展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从监管体制的改革,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完善,检验检测技术装备的建设,保障机制的健全等发力,使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体系,尤其加大对水产品整治、畜禽屠宰整治、餐饮消费、食品流通、种养殖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查处餐饮行业违法案件55件,结案55件,查处无照经营食品案件11件,涉及无证经营户46户,并追究了相关人员和企业单位责任。
强化意识不留责任空档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食品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的健康生活,又是一个事故多发频发的区域,来不得半点马虎。富民县最大限度减少管理工作的盲区,把安全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富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每年与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用责任目标牵引任务。坚持做到赏罚并举,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选用任用上择优推荐,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出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