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模家禽养殖场(户)、家禽合作社的存栏家禽,补贴标准按存栏家禽数量,原种、祖代的开产种禽每只补贴10元,父母代开产种禽每只补贴6元,肉鸡、肉鸭每只补贴5元,肉鸽、肉鹅和开产蛋禽每只补贴2元。种禽的界定根据地级市以上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对禽类加工企业收购、加工、冷储本市压栏家禽,补贴标准按实际收购、屠宰加工并冷储的家禽每羽补贴2元。
相关补贴申领细则、表格及附件可在广州价格信息网“通知公告”中下载。补贴申请以养殖场(户)或合作社为单位,各个养殖场(户)或合作社于4月18日前向所在地区(县级市)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