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整治范围包括重点检查辖区内大型超市的食品质量、索证索票、临期食品退货以及过期食品销毁记录、现场制售经营行为、设施设备运转情况、散装食品标签标识。
对索证索票、退货销毁记录、标签标识标注不规范或未落实等情况,应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各区局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发现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及篡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
整治行动将督促大型超市针对上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重点针对进货查验记录、过期食品退货销毁记录、企业内部自检记录等自律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微杜渐。
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电子追溯系统,配合积极宣传二维码追溯系统的功能和益处,规范生鲜食品以及现场制售经营行为,逐步实现超市食品全程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