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要求,各县市区局要站在“保民生、促和谐、维稳定”的高度,以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和餐饮服务环节为主,重点对乡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含市场附设的冷库)、商场、超市、干菜店、肉食店等重点场所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全面排查。对肉制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造册,摸清管辖区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详细信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同时要求密切关注舆情监测,加大对肉制品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做到发现一批,依法处理一批;加强信息互通,对清查中发现的重大案情和重要线索及时上报市食药委。并且结合排查整治行动,向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正能量,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合格食品;强化服务意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共同维护好全市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