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检查组先后到青海百德、华联超市、兴海路农贸市场、金富苑火锅、西宁大厦八角宫等市区部分清真食品生产厂家、清真牛羊肉屠宰场、清真食品经营场所和清真餐饮店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清真牛、羊、鸡肉及加工产品,调料调味品,面食糕点,植物油等商品,对生产经营企业清真类产品的进货台账以及源头、加工生产车间和后厨的清真产品生产制作具体情况等进行了严格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能够自觉按照《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保证清真食品正规生产经营要求。但也存在个别超市清真、非清真产品放置没有严格分开、有些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到位、“清真”意识比较淡薄等情况。对此,检查组一一予以指正,并要求按照规范立即整改。此次检查整顿,进一步规范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维护了广大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市民宗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全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要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进行监管;商场、集贸市场中专营清真食品的,应当将清真食品与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禁忌的食品分别存放、划区经营;凡进入本省境内按照清真食品销售的肉食品,其经营者须持有屠宰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清真”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