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紧密结合”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云南省大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为确保全州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全州高原特色现代畜牧业跨越发展,将做到七个紧密结合。
紧密结合“科技成果推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云南省大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完成的《大理州生鲜乳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项目,已被大理州科技局认定为科学技术成果,为切实提高全州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今年将在全州推广应用。
紧密结合“生猪屠宰监管执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要从商务部门划入农业(畜牧)部门,农业部已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征求意见稿除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外,还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等内容。因此,只要条例一颁布实施,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就要承担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管管理执法职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好交接准备和履行职责的准备工作。
紧密结合“检疫电子出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州12县市推行定点屠宰检疫、出县境检疫电子出证工作,逐步提高检疫出证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出证质量和出证效率。
紧密结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管理示范县创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该所正在制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管理示范县建设方案,计划选择4个县市建设畜禽规模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化管理示范县各1个,要求纳入示范县建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真实、完整、规范记录生产经营情况,建立安全生产经营档案,每月逐级向辖区内的信息管理员报送生产经营信息,由管理员对这些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信息化管理,并逐步将所有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等纳入信息化管理。
紧密结合“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生猪规模养殖场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对于病死猪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登记报告、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通过生猪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积累的经验,切实加强监管区域内病死畜禽和不安全畜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
紧密结合“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查处违法案件。依法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监管过程中发现、上级通报及其它部门移送等各类畜牧兽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更好的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紧密结合“加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今年7月1日起,通不过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生产许可审核,没有取得新的饲料生产许可证的饲料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饲料,取得许可证的饲料生产企业生产的每批饲料都必须检验检测合格,并向经销商随货提供企业自检报告。2014年6月底以前,对监管区域内没有取得新的饲料生产许可证的饲料生产企业逐一告知,7月1日起不得再组织生产,同时,告知所有饲料经营户,销售7月1日以后生产的饲料,必须要求饲料生产企业提供每批次饲料检验报告,没有检验报告的饲料,一律不得经营,并规范建立进销货台账,自觉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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