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10-88133989
中国肉类机械网
首页   |   资讯   |   供应   |   求购
企业   |   技术   |   标准   |   协会
期刊   |   专题   |   展会   |   问答
当前位置: 首页 » 电子期刊 » 管理市场
国务院10项政策措施含降畜产品流通费用
信息来源:《肉类产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3年第1期
   2012岁末,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 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尽快实现工商业电费同价。
  (二) 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三) 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规。
  (四) 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逐步取消西部地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五) 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规范清理初装费、维修费、材料费、检验费、代理费等费用,公示收费标准。尽快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
  (六) 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
  (七) 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3年起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八) 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鼓励各地开辟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
  (九) 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为物流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十) 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
  会议要求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试点办法,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加快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信用消费。
关键词:国务院 政策措施 畜产品 流通费用
[返回顶部][返回目录][返回首页]
免责与声明
1.凡注明有“【独家】”的内容,其所有权均属“中国肉类机械网”所有。
2.凡转载本网“【独家】”内容,需与本网联系,并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编辑转载的信息内容,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并表示歉意!
5.版权&投稿热线:电话:010-88131969,传真:010-88131969,邮箱:mpmpcweb#126.com(注#换成@)
最新杂志  |  往期回顾
订阅投稿  |  杂志介绍
订阅/投稿
杂志介绍
投稿/订阅热线:010-88131969
投稿/订阅邮箱:mpmpc@126.com
《肉类产业资讯》电子版(订阅)
       
中国肉类机械网电子新闻(订阅)
       
服务热线:010-88133989
服务热线:010-88133989
服务传真:010-88131969
电子邮箱:mpmpcweb@126.com
电脑版
版权所有:《肉类产业资讯》编辑部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