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制定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的相关条例
信息来源:《肉类产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3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3年第1期
1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针对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的(EU)No 1097/2012号条例,对之前发布的(EU) No 142/2011条例进行了修改,扩大了免于注册登记的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的经营者范围,同时对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运输时需随附的商业文件格式及在欧盟成员国间运输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的申请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该条例预计将在2012年12月14日正式生效。
欧盟历来重视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的安全性。过去发生的口蹄疫、牛海绵状脑病(BSE)和饲料二恶英等事件,已经表明不正确地使用某些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会对公众和动物健康、食品和饲料链的安全以及消费者的信心产生消极的影响,降低消费者对动物源产品安全性的信心。因此欧盟已陆续出台了(EC) No 1069/2009、(EU) No 142/2011和(EU) No 749/2011等一系列法规条例,从工厂注册,体系管理,产品追溯等方面对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的收集,运输,处理,使用及出售进行了规范。此次出台的(EU)1097/2012号条例,是欧盟为了更科学合理有效地监管非人类食用动物副产品及其制品而对之前法规进行的补充和完善。
免责与声明
1.凡注明有“【独家】”的内容,其所有权均属“中国肉类机械网”所有。
2.凡转载本网“【独家】”内容,需与本网联系,并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编辑转载的信息内容,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并表示歉意!
5.版权&投稿热线:电话:010-88131969,传真:010-88131969,邮箱:mpmpcweb#126.com(注#换成@)
2.凡转载本网“【独家】”内容,需与本网联系,并注明信息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编辑转载的信息内容,旨在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15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并表示歉意!
5.版权&投稿热线:电话:010-88131969,传真:010-88131969,邮箱:mpmpcweb#126.com(注#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