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监控实践
邢进才,佴梅,朱丽英,陆炜杰,周春红,李智健 (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信息来源:《肉类产业资讯》
发布日期:2021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21年第4期
摘要:为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视频监控效能,江苏省通过建章立制、通报处置情况、对照数据信息等方式,全面开展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工作。实践证明,开展远程监控巡查,一是强化了监督责任。全省共落实监控负责人和巡查人员254名,监控在线率同比提高10%,工作记录均有案可查。二是提高了监督效率。监控方便了线索排查和证据固定,促进了飞行检查。三是增强了震慑作用。省市县联动,通过手机或电脑实时登陆巡查,既不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又能及时规范企业生产。同时发现部分地方重视不够、巡查欠深入、设备功能不够完善等问题,提示应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增强监控系统功能,突出监控工作重点,争取更好地发挥监控效能。
关键词:生猪;定点屠宰;远程视频;监控巡查;智能畜牧;互联网+
近年来,我国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互联网 +”已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为有效发挥信息化建设对生猪定点屠宰质量安全的推动和保障作用,有效提升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效率,2017—2018年,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制定《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使用、维护办法(试行)》,以保障监控系统安装运行。2019年进一步建立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利用监控回放功能排查检疫、生猪入场等异常情况及违规线索,努力提升远程视频监控效能。本文结合近两年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监控实践,立足江苏省畜牧发展实际,对有关内容进行探讨,以供同行商榷。
1 江苏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监控概况
1.1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概况
2019年江苏省在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约120家,有53家企业实现品牌化经营,已建成省级标准化示范企业24家,其中6家企业被评为全国示范厂。上述企业分布于72个县(市、区),共屠宰生猪1682万头,年产值约300亿元。年实际屠宰量达15万头以上的生猪屠宰企业30家,占比23.8%,年屠宰量2~15万头的生猪屠宰企业80家,占比63.5%;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屠宰企业年屠宰量占比分别为43.45%、26.01%和30.54%(表1)。与苏北、苏中相比,苏南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产能高,平均数量少,基础设施设备水平总体较高。
表1 江苏省2019年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及屠宰量分布概况
地区 | 指标 | |
企业数/家 | 年屠宰量/万头 | |
江苏省 | 126 | 1681.77 |
苏南5市 | 41 | 730.66 |
苏中3市 | 35 | 437.50 |
苏北5市 | 50 | 513.62 |
1.2 生猪屠宰远程视频监控概况
2017年,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争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建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在每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布设了生猪进场、宰前静养、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场5个监控点位,全省共安装高清摄像头645个;借力“互联网 +”,依托电信公司“全球眼”技术,联合软件研发、江苏电信、江苏广电等单位,实现了手机端和电脑端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能对监控历史视频进行分段回放和下载。2018年,江苏省调整探头布局,将原产品出场监控点位调整至检疫出证工作室,同时根据屠宰企业生产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探头。目前,全省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有监控点位570个,涉及全省13个设区市72个县(市、区)的114家生猪屠宰企业。2019年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建立了远程视频监控巡查机制,省、市、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联动,全面开展生猪屠宰企业远程监控巡查,并根据巡查线索,开展暗访和飞行检查,落实了监控责任,发挥了远程监控的监督震慑作用。
表2 江苏省2017—2019年生猪屠宰远程视频监控情况
年度 | 主要工作 | 监控位置 | 探头类型 |
2017 | 建成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全省所有在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 在每个企业生猪进场、宰前静养、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场等5个环节各设立1个监控点位 | 球机:宰前静养、检疫检验;枪机:生猪进场、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场 |
2018 | 制定安装、使用、维护办法,保障系统运行 | 统一将产品出场监控点位调整至检疫出证工作室,其他监控点位不变 | |
2019 | 建立监控巡查机制,提高监控效能 |
2 提高远程视频监控效能主要措施
2.1 建立远程监控巡查工作机制
一是明确主要巡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进场状态、查证验物、停食静养、待宰巡查、同步检验、环境卫生及无害化处理现场或暂存交接等情况;二是明确视频监控巡查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监控巡查人员及任务分工;三是设区市对所有监控摄像头至少巡查1次/周,县级对所有摄像头至少巡查1次/d;四是及时做好巡查记录。
2.2 督促市县开展远程视频监控巡查
2.2.1 督促各地维护好视频监控系统 省级通过视频监控后台,定期统计各市、县远程视频监控在线和登录情况,及时在全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工作群中予以通报,督促各地维护好监控设施,杜绝有监控、无维护现象。
2.2.2 督促市级按时通报巡查结果 要求各市按月通报巡查工作情况,抄报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级适时通报巡查发现的问题和经验做法,督促地方不断改进巡查工作。
2.2.3 督促地方及时处置问题 省级安排专人定期抽查监控,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查处,杜绝地方监督部门对不规范行为不作为的现象。
2.3 借力监控信息挖掘问题线索
2.3.1 结合省际路检站检查记录,查验生猪调运时间走向 省级利用入场摄像头开展问题验证,发现外埠入苏生猪检疫证明号码未在路检站消毒工作记录中登记或经路检站签章后入屠宰场时间明显异常的,点对点交办问题线索。
2.3.2 结合产地检疫出证记录,查验入场生猪状况和数量 针对入场数量变化较大和群众举报较多的屠宰企业,通过历史视频检查生猪健康状况是否正常、生猪头数是否和入场记录一致,及时分析、挖掘发现入场把关不严及证物不符等问题线索。
2.3.3 结合企业生产情况,查验屠宰生猪状况和数量 省级每日梳理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数据,重点排查屠宰数量与入场数量相差悬殊的企业,通过比对历史视频中生猪实际屠宰数量和检疫出证系统中的屠宰数量,以及检查屠宰过程中生猪胴体状况,挖掘问题线索。
3 成效分析
3.1 落实了监管责任
全省开展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工作以来,共落实市、县级视频监控巡查工作分管负责人、具体监控巡查人员254名;通过每周通报监控探头在线率,不定期通报市县登录情况和企业巡查情况,市级监控登录异常现象全面杜绝,县级监控登录异常大幅减少;通过及时移交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督促市县及时开展调查并落实整改。目前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探头在线率维持在98%以上,同比提高10%。
3.2 提高了监督效率
各地依靠远程监控及时分析,排查问题线索,增强了屠宰监督工作指向性,提高了屠宰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效率。省级对照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应用系统中检疫出证、路检站签章和屠宰企业入场查验登记等记录,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及时核验产地检疫和屠宰入场异常情况,及时查处违规问题。2020年上半年从10412张外埠入苏检疫证中,通过监控排查验证涉嫌造假检疫证1张,未经指定通道5张,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省级平时还根据巡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筛选出问题企业,及时开展暗访和飞行检查。监控巡查也为市县办案人员提供线索和监控数据,有效提升地方执法工作的准确性。
3.3 发挥了震慑作用
按照部省检查要求,每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每年进行1次全面检查和4次日常检查。远程视频监控巡查制度的建立后,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秩序情况下,省级每月可对所有生猪屠宰企业巡查1遍,市级每周对辖区内企业巡查1遍,县级每天巡查1遍,且远程视频监控24小时在线,巡查人员可通过手机或电脑随时登陆巡查,有效发挥了远程监控的震慑作用,规范了企业生产行为。
4 问题分析
4.1 对视频监控工作重视不够
由于职能调整、非洲猪瘟防控和生猪复产任务增加等原因,部分地区巡查人员交接不到位,甚至不能按要求及时开展监控巡查。另外,监控视野有限,巡查时间有限,难免挂一漏万,监控人员担心因未及时发现问题被追责,影响其积极性。
4.2 部分市、县监控巡查欠深入
部分地区巡查频次达不到要求,个别企业问题处置不及时,环境卫生差、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未能主动、及时对照检疫出证信息系统,开展问题线索排查。
4.3 设备功能不够完善
由于前期经费原因,现有监控巡查设备回放功能不强、检索困难,缺少提醒功能,监控视野小,盲区较多,清晰度不够,影响分析判断,也影响监控效能发挥。
5 有关思考
5.1 探索建立激励机制
远程视频监控是提升屠宰监督能力的重要手段。但就监控人员而言,不仅增加了工作,而且增加了责任。建议将监控成效与监控人员工作业绩相关联,鼓励及时通过监控发现问题,并给予肯定或表彰,努力调动用好监控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完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视频监控及巡查工作规章或规范,细化职责要求,保护用好监控的积极性,确保监控效能。
5.2 增强监控系统功能
随着电子设备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建议视频监控系统增加动态图像检索,探索建立视频监控系统与动物监督信息系统之间的相互提醒机制,关联产地、屠宰检疫出证以及指定道口签章情况;全面增强回放及检索功能,如增加进场查验和检疫检验是否在工作状态的提醒功能,即在生猪进场和屠宰生产的历史视频中设置标签,以便排查;进一步提高清晰度和视野范围,便于视频证据固定,提升监控效能。
5.3 突出监控工作重点
目前远程视频监控以及省、市、县巡查已做到全覆盖,但基层人少事多,难免出现纰漏。建议建立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制度,将基础设施欠完善、群众举报较多、生产管理不严格和欠规范的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巡查企业名单,集中精力适当加大巡查频次。同时,对于标准化示范企业减少巡查频次;适时评估监控效果,探索建立灵活的监控设备调整机制,对监控范围过小、点位不合理的摄像头,及时进行移位,更有效地运用好监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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