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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动物检疫所加强屠宰检疫冬季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肉类产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3年第2期
   按照省所《关于加强冬季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辽动监发[2012]83号)和市动检所《2012年沈阳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蓝盾行动”工作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作好冬季屠宰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监管工作,保证元旦、春节期间流入市场动物产品无疫安全,沈阳市动物检疫所统一部署屠宰检疫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宣传
  针对冬季天气严寒,动物抵抗力下降发生病死现象增加,驻厂检疫人员对屠宰企业和生猪供应业户加强《动物防疫法》、《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企业、生猪及其产品经营业户其知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屠宰全程监控
  驻厂官方兽医充分利用网络监控系统,完成入厂查证验物、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无害化处理、产品出证全程监管,力保各个环节监管到位,不留死角。驻厂官方兽医对于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即对于病害动物及其产品不宰杀、不食用、不转运、不加工,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无害化处理监管
  驻厂官方兽医要求屠宰企业按照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监督无害化处理设施使用情况,确保无害化处理设施能有效运转。日常监管按照《病死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要求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谨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出。
  四、做好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
  每天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前,驻厂官方兽医对病死猪和猪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分门别类的进行统计,并按时下发《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通知书》、《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检疫处理通知单》,并将数据报送所部。
关键词:动物检疫所 屠宰检疫 病死动物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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