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畜禽肉鉴别技术规范 DBS22/019-2013
信息来源:《肉类产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4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14年第11期
前 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楠、邵洪泽、于钦磊、王晓锋、阮书祥、柴方红、高春生、刘芳、王欣睿、石春军、江希玲、蒋云岩、于冰。
1 警告
使用本标准中理化检验方法的人员应有正规实验室工作的实践经验。本标准并未指出所有可能的生物安全问题。实验室应有程序和适当的措施避免被检样品在存储、检查和检验过程中发生腐败变质、丢失或损坏,同时保证样品的生物安全,保障相关人员、环境的安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条件。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未经检疫的没有浸泡、熟制及化学药品处理的猪、牛、羊及家禽等病死动物胴体、分割肉品的感官检查、理化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病死畜禽肉的鉴别。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401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动物检疫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1 病死畜禽肉
指因病死亡的畜禽胴体及分割的肉品。
5 样品采集、运输及保存
采畜禽胴体腿部、背部、胸部等肌肉各150 g,或已分割肉品300 g,装入编号的采样瓶中,冷藏运输。样品到达实验室应在24 h内进行理化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应于 -20℃保存。
6 感官检查
6.1 方法
6.1.1 视检
肉眼观察畜禽肉的皮肤、肌肉、脂肪的色泽、组织性状及深层组织的变化。
6.1.2 嗅检
通过嗅觉器官检查畜禽肉有无异常气味。
6.1.3 触检
以手触摸检查组织的弹性、粘性、软硬度及肿物。
6.1.4 剖检
解剖若干部位的皮肤、肌肉、脂肪、淋巴结等,以检查其形状、色泽是否正常。
6.2 内容
6.2.1 放血状况
畜禽肉呈暗红色或黑红色,脂肪染成淡红色,肌肉断面上可见一处或多处暗红色血液浸润区;血管内有较多血液,呈紫红色;血液中有时可见气泡;宰杀刀口切面平整不外翻,刀口周围组织稍有或全无血液浸润现象;有血液坠积性淤血。
6.2.2 皮肤
畜禽皮肤有出血点、淤血点(出血斑)、坏死、结痂和黄染等变化;禽皮肤呈紫红色、暗黑色、铁青色,冠、髯呈紫红色、青紫色、紫黑色,拔毛不净,毛孔突出,一侧性血液沉积;典型的可见到全身皮肤呈紫红色或青紫色。
6.2.3 肌肉
畜禽肌肉无弹性,灰暗无光,或暗红色、黑红色,松软发粘;剥皮肉的表面常见血珠渗出;切面呈暗红色或紫色,常有暗红色或黑红色血珠渗出。
6.2.4 脂肪
畜禽脂肪呈淡红色、黄红色或绿色。
6.2.5 淋巴结
畜禽淋巴结肿胀、充血、出血;切面呈紫红色、暗红色或黑红色。
7 理化检验
7.1 滤纸条血液浸润法 见附录A 中 A.2.1。
7.2 愈创木脂酊反应法 见附录A 中 A.2.2。
7.3 硫酸铜肉浸液(肉汤)反应法 见附录A 中 A.2.3。
7.4 微生物内毒素呈色反应法 见附录A 中 A.2.4。
8 结果判定
8.1 感官检查中,符合6.2.1、6.2.2 其中一项的判定为病死畜禽肉。
8.2 感官检查中,符合6.2.3、6.2.4、6.2.5 其中一项的判定为疑似病死畜禽肉。 疑似病死畜禽肉应进行理化检验。
8.3 疑似病死畜禽肉理化检验,符合下列结果之一的,判定为病死畜禽肉。
a) 7.1 或 7.2 检验结果为阳性(+)的。
b) 7.3 检验结果为阳性(+)的。
c) 7.4 检验结果为阳性(+)的。
9 被检样品及废弃物的处理
被检样品自发出检验报告后,需保存6个月方可进行无害化处理。检测废弃物及到期的样品需经高温高压等无害化处理。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病死畜禽肉理化检验方法
A.1 材料
A.1.1 器材
检验刀、剪刀、镊子、微型天平、微型绞肉机、试管架、试管、小滴管、带塞试管、100 mL三角烧瓶、100mL烧杯、培养皿、酒精灯、样品瓶、样品稀释瓶、微量加样器、滤纸条、记号笔。
A.1.2 试剂
5%愈创木脂酊,3%过氧化氢溶液,5%硫酸铜溶液, 5%草酸溶液,4%氢氧化钠溶液1%甲酚蓝乙醇溶液,0.5%硝酸银溶液,40%盐酸溶液,1%高锰酸钾溶液。
A.2 方法
A.2.1 滤纸条血液浸润法
A.2.1.1 操作方法
将试验用干滤纸条裁成长5cm、宽0.5cm 的滤纸条,取滤纸条一张将其一端插入被检肉品的新切口内1cm—2cm 深,经2min—3min 观察浸润情况。
A.2.1.2 结果判定
滤纸条被血样液浸润且超出插入部分2mm以上为阳性(+);无血样浸润为阴性(-)。
A.2.2 愈创木脂酊反应法
A.2.2.1 操作方法
从采样肉品切取片状肌肉(3cm×2cm×0. 5cm)一块,新鲜切面朝上平置于培养皿中,在肉片上滴加5%愈创木脂酊5ml、3%过氧化氢溶液 5~10滴。
A.2.2.2 结果判定
被检肉片变为深蓝色,肉片周围溶液呈深蓝色为阳性(+);被检肉片不变颜色,肉片周围溶液呈淡蓝色环或无变化为阴性(-)。
A.2.3 硫酸铜浸液(肉汤)反应法
A.2.3.1 操作方法
A.2.3.1.1 称取样品肌肉10g,剪碎,置于100ml三角烧瓶中,加入蒸馏水30ml,搅均后加塞,置水浴中煮沸10min,趁热过滤,即为10:30肉汤,冷却至室温,待检。
A.2.3.1.2 已知健康动物肉品肉汤制作方法同被检样品肉汤。
A.2.3.1.3 取试管3支,分别设定为试验管、对照管Ⅰ、对照管Ⅱ:
A.2.3.1.4 试验管加入被检肉品肉汤2ml,对照管Ⅰ加入已知健康动物肉品肉汤2 ml,对照管Ⅱ加入蒸馏水2ml。
A.2.3.1.5 分别向3支试管加入5%硫酸铜溶液5滴,混均,静置,观察反应。
A.2.3.2 结果判定
A.2.3.2.1 试管内肉汤出现明显浑浊为阳性(+)。
A.2.3.2.2 试管内肉汤澄清透明为阴性(-)。
A.2.3.2.3 加入蒸馏水的试管内液体颜色不发生变化。
A.2.4 微生物内毒素呈色反应法
A.2.4.1 操作方法
A.2.4.1.1 无菌称取样品肌肉10g,剪碎;加入灭菌生理盐水20ml,4 %氢氧化钠溶液10滴,研磨成粥状;置于100 ml三角烧瓶中,加热至沸,冷却,滴加5%草酸溶液5滴,过滤,即为10:20提取液,待检。
A.2.4.1.2 已知健康动物肉品提取液制作方法同被检样品提取液。
A.2.4.1.3 取灭菌试管3支,分别设定为试验管、对照管Ⅰ、对照管Ⅱ:
A.2.4.1.4 试验管加入待检样品提取液2ml、对照管Ⅰ加入健康动物肉品提取液2 ml、对照管Ⅱ加入灭菌生理盐水2ml;
A.2.4.1.5 分别向3支试管滴加1%甲酚蓝乙醇溶液1滴;
A.2.4.1.6 分别向3支试管滴加0.5%硝酸银溶液3滴;
A.2.4.1.7 分别向3支试管滴加40%盐酸溶液1滴;
A.2.4.1.8 将3支试管振摇混均后,分别滴加1%高锰酸钾溶液2~3滴,振摇混均,观察结果。
A.2.4.2 结果判定
A.2.4.2.1 试管内肉品提取液显示蓝紫色或蓝绿色为阳性(+)。
A.2.4.2.2 试管内提取液猪肉显红紫色或红褐色,牛、羊肉显浅褐色,禽肉显灰白色为阴性(-)。
A.2.4.2.3 加入蒸馏水的试管内液体颜色不发生变化。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3年12月31日发布,2013年12月3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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