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菇肉酱罐头 QS/T 4630-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B/T 3601-1999《香菇肉酱罐头》,与QB/T 3601-199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产品质量分级为“优级品和合格品”;
--增加添加剂原料要求;
--修改产品感官要求;
--修改产品氯化钠含量指标;
--删除“缺陷”指标,在感官要求中增加“杂质”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仲超、张兴松、徐晓琴、卞小丽、仇凯。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S/T 3601-1999;
--QS 405-196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菇肉酱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代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肉、香菇、黄豆酱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调制、装罐、密封、杀菌、冷却而制成的香菇肉酱罐藏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7 白砂糖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461 食用盐
GB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9959.1 鲜、冻片猪肉
GB/T 9959.2 分割鲜、冻猪瘦肉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399 黄豆酱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4631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H/T 1013 香菇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串肉 meat pieces without separation
未完全切断、连在一起的肉块。
4 产品代号
香菇肉酱罐头代号为:60。
5 要求
5.1 原辅材料
5.1.1 猪肉
应符合GB 9959.1或GB/T 9959.2的要求。
5.1.2 香菇
应符合GH/T 1013的要求。
5.1.3 黄豆酱
应符合GB/T 24399的要求。
5.1.4 白砂糖
应符合GB 317的要求。
5.1.5 香辛料
应符合GB/T 15691的要求。
5.1.6 谷氨酸钠
应符合GB 8967的要求。
5.1.7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5.1.8 其他原辅材料
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优级品 | 合格品 |
色泽 | 酱体呈赤褐色,富有光泽,油呈橙红色。 | 酱体呈赤褐色至棕褐色,有光泽,油呈橙红色。 |
滋味、气味 | 具有香菇肉酱罐头浓郁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 具有香菇肉酱罐头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
组织形态 | 豆酱细腻。肉粒大小大致均匀,无肉串。香菇呈条状。酱体均匀不流散。按每批产品计,肉加香菇质量平均不低于净含量的30%。 | 豆酱细腻。肉粒大小大致均匀,无肉串。香菇呈条状。酱体均匀不流散。 按每批产品计,肉加香菇质量平均不低于净含量的20%。 |
杂质 | 无外来杂质及硫化铁污染物 |
5.3 理化指标
5.3.1 净含量
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每批产品平均净含量不低于标示值。
5.3.2 氯化钠含量
不应高于6.0%。
5.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的要求。
5.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
5.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6.2 净含量
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6.3 氯化钠含量
按GB/T 12457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6.4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6.5 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7 检验规则
应符合QB/T 1006的规定。其中,感官要求、净含量、微生物指标为出厂检验项目。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应符合QB/T 4631有关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年5月6日发布,2014年10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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