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加快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转化运用,做好国家标准采用国际标准(以下简称采标)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农业和食品:肥料、土壤质量、饲料、农药、动物卫生、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水产、竹藤、木材、人造板、粮油、肉禽蛋制品等领域。
(二)消费品:纺织品、家用电器、照明电器、家具、服装鞋帽、化妆品和日用化学品、儿童用品等领域。
(三)装备制造业:通用共性技术、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制造、宇航技术及其应用、航空器、船舶、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汽车、智能运输系统、农业机械、工程机械、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
(四)信息技术与电工电力:区块链、物联网、信息安全、半导体器件、超导、平板显示器件、电工电子产品及可靠性、电线电缆、电力电容器、电力电子系统和设备、电力系统管理及信息交换、太阳光伏能源系统、燃料电池等领域。
(五)新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建筑材料等领域。
(六)服务业:金融、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风险管理、项目管理、印刷等领域。
(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医疗防疫、法庭科学、个体防护、消防、地理信息、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领域。
(八)能源资源:煤炭、石油、天然气、能源管理、节能减排、环境管理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