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节要有免疫标识,定点宰杀要有证书和检疫合格标识,销售环节要有质量认证标识,如无公害和绿色食品产品品牌规范的产品标签和说明等标识,市场的散装肉食品也要有标识。建立规范化的肉食品检测标识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肉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要培育品牌,统一标识,进行标识化管理,达到生产标准化,生产经营标识化。要建立市场准人制度,大宗产品实行肉食品安全注册登记。
强化市场准入,将不规范不合格的企业和食品淘汰出局,使市场得到净化。要强化市场监管,确保有害肉食品无生存扩张场所。加强法制建设,落实经常化的监管措施建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配套法规,加大已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尽快制定《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从畜舍到餐桌各个环节的制度和配套管理措施,理顺执法监督体制,明确部门职能分工,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管理体系,应首先在大中城市规模企业推行,规范生产环节养殖管理。
同时,要建立健全肉食品安全标准,如产品标准、产品出口标准、企业生产经营标准、环境标准及其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具体办法和标准等;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并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使制售有害肉食品行为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