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物卫生组织关于非洲猪瘟的指导意见
非洲猪瘟具有快速传播和高致病特性,按国际动物卫生组织要求,非洲猪瘟需要予以通报。国际动物卫生组织要求通报的猪疫及其感染主要包括非洲猪瘟、典型猪瘟病毒感染、绦虫感染、尼帕病毒性脑炎、蓝耳病、传播性肠胃炎等常见病种。全国性兽医工作机构,应掌握家猪和野猪的群体数量,对疫病有认知计划,积极对疑似病例作出报告。
非洲猪瘟属于自动申报的疫病,因此,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成员国应及时通报疫情状况,并将疫情予以公布,但并不意味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对公布内容予以认同,这和疯牛病有所不同,疯牛病是由OIE提出不同的风险类别,非洲猪瘟是由各国自行通报。
二、达到无疫史状态的标准
1.一个无需正式实施病源专项检测计划而被认为无感染的国家或地区需符合,一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疫病,二是实施了根除计划或者疫病感染终止发生达25年或以上者,三是前10年或以上者符合,该疾病属于需要通报的疫病,早期检测系统落实到位,疫病和感染预防措施落实到位,未接种疾病疫苗,未发现在野生动物中感染,如被证实在野生动物中感染,该国或地区则不能申请无疫史。
2.前25年中实施根除计划的国家或地区,应按照监管推荐总则实施,一是至少过去10年中,该病属于应通报的疫病,早期检测系统落实到位;二是病疫和感染预防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在该国或该地区野生动物中感染。
3.根除计划下的无非洲猪瘟状态,过去3年内没有非洲猪瘟暴发(当没有蜱虫传播的流行病学证据时是12个月),在过去的12个月对国内和进口的猪已经进行了监测,并且没有发生非洲猪瘟的临床或病毒证据。
三、建议
1.关于家养猪的进口建议。兽医局应要求出示国际兽医证书,证明动物在发运当天没有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以及自出生以来或过去至少40天内一直在无非洲猪瘟的国家,地区或隔离区存放。
2.关于家养生猪鲜肉的进口建议。兽医局应要求出示国际兽医证书,证明整批新鲜肉来自以下动物:自出生以来或过去至少40天内一直在无非洲猪瘟的国家、地区或隔离区存放;在批准的屠宰场屠宰,进行宰前和宰后检查,并且没有发生任何非洲猪瘟的迹象。
3.关于划分区域和隔离区的指南。为了国际贸易或疫病防控的目的,在其领土内建立和维持具有特定健康状况的亚群,可以通过自然或人为的地理障碍分开,或通过适当的生物安全管理来分开。划分区域适用于主要根据地理位置定义的动物亚种群,划分隔离区适用于主要由与生物安全相关的管理和饲养实践定义的动物亚群。
所以实施区域化应考虑以下因素,监管、动物鉴定、动物可追溯性、官方控制计划、该疾病的流行病学(包括载体和易感野生动物及环境因素的存在和作用,在动物生产系统以及生物安全和卫生措施的应用,也包括运输控制上)和生物安全等。
4.贸易国双边承认国家或地区的地位。贸易伙伴应交换信息,以便识别其各自领土内的不同亚群体,建议在疾病暴发前建立数据并就必要措施达成一致,出口国的兽医服务部门应该能够向进口国的兽医服务机构解释,为特定动物健康状况划定特定区域或隔离区的依据。
出口国应该能够通过提供给进口国的详细文件证明它已经实施了“陆地动物卫生法典”中关于建立和维护这样一个区域或隔离区的建议,当采用了“陆地动物卫生法典”中建议的适当措施并且由出口国的兽医管理局能够证明情况属实时,进口国应认可该区域或隔离区的存在。
四、俄罗斯及欧洲的例子
俄罗斯是从2007年受到非洲猪瘟的影响,俄罗斯的猪肉及副产品进口量直线下降,俄罗斯主要向香港和越南出口猪副产品,向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出口部位肉,尽管发现了非洲猪瘟,俄罗斯的猪肉产量仍在增长,部分原因是受到国内政策和暂停进口的影响。欧盟猪肉和副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是亚洲,尽管发现了非洲猪瘟并停止了向俄罗斯出口,欧盟的出口量仍继续增长。
五、疯牛病的教训
疯牛病在2003年-2016年间给美国带来巨大的损失,预计损失了200多亿美金,美国在主要市场失去了市场份额,在疫情情况下,市场份额一旦失去很难赢回来,竞争对手填补了市场空白。消费者对美国牛肉也失去了信心,例如韩国烛光守夜事件,之后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来减轻疫情的影响。恢复美国牛肉进口量,需要实施饲料禁令和剔除风险物质,并加大对美国产品的审查力度。
六、总结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指南作为一种贸易模型并非总是被贸易伙伴采用,特别是那些针对从无病区域、地区和隔离区进口的建议。随着生产者逐渐适应非洲猪瘟的发生,猪肉产量也会随之增长。由于第三国实施进口禁令(波兰,匈牙利,比利时),已经发现非洲猪瘟的欧盟国家越来越依赖于欧盟内部的贸易,疯牛病和口蹄疫相关的限制已经并将继续影响全球牛肉(猪肉)贸易,重新获得市场准入和消费者信心需要数年时间,动物疾病将继续影响生产、贸易和消费,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指南旨在帮助减少损失、促进动物健康和科学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