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保局制定并印发了《2018年天津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要点》,以强化排污者责任为核心,以提高环境管理效能为目的,健全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环境管理。
今年,天津市要推动各相关区完成农副食品加工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淀粉、陶瓷制品制造、有色金属4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按照“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要求,结合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组织开展核发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排查,逐步建立全市固定污染源企业清单。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妥善处理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问题,采取挂单销账、问题清零的方式,做好2017年已经发证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和2018年即将发证的农副食品加工等4个行业以及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涉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企业的清理整顿,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企业登记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