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部门严格按照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畜禽屠宰监管各项工作。两年多以来,全省未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件,有效保障了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格考核,落实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肉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针对屠宰管理“缺人员、短经费、少手段”的现状,连续三年将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纳入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对地方政府落实工作经费、人员编制、建立责任制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推进肉品安全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农业部门切实加强生猪屠宰日常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监督检查规范,并就如何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检查结果处置、加强情况调度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飞行检查”等工作,认真开展屠宰企业监督检查。狠抓屠宰行业队伍建设,提高了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水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畜禽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十六项制度和十四套台账等相关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履行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不断提升畜禽屠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审核清理,消除肉品质量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江西省组织开展了资格审核清理工作,明确了工作原则、审核清理标准、时限和程序及有关要求。全省一大批屠宰企业改善了基础设施设备、改进了检验检疫技术、配备了相关技术人员,进一步完善了肉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全省还清理关停了58家生猪屠宰场点,保障了肉品质量安全。江西省还引导、鼓励屠宰企业采用兼并重组、撤点配送等方式,加快整合乡镇小型屠宰场点,例如彭泽县、乐平市、樟树市、南城等县(市)启动了整县推进“撤点配送”工作,积极探索企业发展新模式。
三是多方联动,深入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江西省建立健全了部门间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完善了监管执法信息共享、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双向案件咨询等工作机制,日常工作中及时通报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管监测信息。农业、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先后联合开展了“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维护猪肉市场秩序‘百日严打’行动”、“打击整治生猪屠宰突出问题‘扫雷行动’”,“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两年多以来,全省共开展了执法行动近一万次,清理关闭了私屠滥宰黑窝点二百余个,查处违法案件八百余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三十余件,追究刑责三十余人。两年多以来,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确保了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示范引领,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为全面提升江西省生猪屠宰企业生产能力,推动全省生猪屠宰企业软、硬件标准化建设,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江西省启动了生猪定点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下发了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内容和工作任务。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改造提升、现场考核等方式,每个区市至少创建一家生猪定点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江西省充分利用龙头企业优惠政策,支持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建立屠宰企业行业协会,加强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技术服务支撑,全力推进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