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划转畜牧部门以来,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助发展”为主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屠宰领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法制保障和标准引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修订《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为强化法制保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2014年8月畜禽屠宰监管职能正式划转畜牧部门后,吉林省第一时间将《条例》修订工作纳入重要日程。2017年6月,经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将监管范围扩大到11个品种,在监管上实现了与食药监等市场监管的有效衔接。解决了畜禽屠宰职责划转后监管体制不理顺、名称不统一、监管力量薄弱、乡镇小型畜禽屠宰厂缺乏监管依据、缺少监管措施和管理标准等问题;明确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界限和监管分工。
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屠宰监管职责划转后,为解决依据动物卫生监督法规执法多、依据屠宰行业法规执法少、执法难等问题,吉林省开展了畜禽屠宰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征集案件、专家评查、法律专家审定等,制作了打击私屠滥宰、未按屠宰和检验操作规程屠宰、未按规定运输畜禽产品等6类、8个畜禽屠宰监督执法案件的范案卷,开展执法办案试点,宣传屠宰行业法规,推广示范案卷,极大地提升了基层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办案能力。
三是加快推进屠宰环节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三年来,吉林省共制定屠宰行业相关地方标准8项,涉及到屠宰场所的建设、屠宰检验检疫的规定以及屠宰动物卫生等各个方面。其中,《食用犬屠宰动物卫生检验规范》标准的制定,弥补了吉林省没有犬类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的不足。《禽类屠宰场建设规范》、《畜类屠宰场建设规范》两个标准被拍摄成标准视频发放全省各地。通过标准的引领示范,以点带面、以知促行,全面提升屠宰行业的品质和品牌建设。
创新执法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在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方面,吉林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督导检查的同时,注重创新执法手段,通过驻场蹲点、明察暗访等专项整治活动,使畜禽屠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7年春节前,全省共派出30个驻场蹲点工作组和3个督查暗访组同步开展工作,会同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省内200多家屠宰场进行驻场蹲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移送公安部门。各驻场蹲点和督查暗访工作组切实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工作目标,严格检查标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开展工作。行动期间,发现、整改记录填写、申报检疫、屠宰流程、安全生产等问题120余项(次),移交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立案查处7起,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近期吉林省又组织省级动物卫生、屠宰监管部门的骨干力量,组成专项督查组、暗访组,开展“两个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随机抽取被检县(市),重点抽取平时监管工作中问题较多的屠宰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将“两个安全”工作落实到地方、落实到基层。通过高压力、高频次的专项整治,吉林省畜禽屠宰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肉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倡导绿色安全发展理念,全力推进信息化可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建设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近年来,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工作,将肉及肉制品可追溯系统建设纳入到省政府民生工程。自2016年起,省级财政每年为畜牧部门至少投入800万元(预计2018年会增至1800万元),用于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2016年,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利用一期800万资金,组织研发了“拱e拱”(生猪)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该系统应用了现代化信息技术,将生猪从养殖、运输、屠宰到贩卖等各个节点的信息互联互通。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通过微信或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即可以实现畜产品从饲养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和全方位跟踪监管。该系统目前已在长春、四平两地开展了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共投入硬件设备21套,收集企业信息171条,可追溯生猪交易量66099头,参与到追溯系统的养殖户462户,生猪经纪人150人,批发商83个。2017年,又利用二期800万资金,建设牛、羊可追溯系统,年底前可实现牛、羊肉品从养殖到流通环节的全程可追溯。此外,还争取到94万省级专项资金,用于鹿及鹿制品的可追溯系统建设,全力打造吉林省梅花鹿安全品牌。
二是建设了生猪屠宰远程监控平台。吉林省筹集资金1100万元,历时两年,筹建了全省生猪屠宰远程监控平台,覆盖全省60家县级以上生猪屠宰厂和52个省、市、县三级生猪屠宰监管部门,对生猪屠宰企业的入场、卸车、静养、麻电放血、上挂、同步检验、出章出证、出厂、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实施24小时远程监控。全省生猪屠宰远程监控平台投入运行以来,共查处厂内违规违法案件100余起,发现各类问题400余个,厂内违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杜绝了厂内注水、加工病死猪的重大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