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B/ T 1354—1991《卤猪杂罐头》,与QB/ T 1354—199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原辅材料要求;
——将产品质量等级修改为“优级品和合格品”;
——修改产品氯化钠含量指标;
——删除按罐型对产品固形物的规定,规定下限;
——删除产品缺陷指标,在感官要求中增加“杂质”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罐头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仇凯、邵云龙、李志军。
本标准于199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卤猪杂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代号、要求、试验方式、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猪肚、猪舌、猪心、猪腰等为原料,经预处理、切丁、调味、装罐、密封、杀菌、冷却制成的卤猪杂罐藏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17 白砂糖
GB 1534 花生油
GB 1535 大豆油
GB 1536 菜籽油
GB 1537 棉籽油
GB 2717 酱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
GB 5461 食用盐
GB 8967 谷氨酸钠(味精)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QB/T 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QB/T 4631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碎块(片)slices
小于规定尺寸的条(块)或呈不规则形状的块(片)。
4 产品代号
卤猪杂罐头的产品代号为:84。
5 要求
5.1 原辅材料
5.1.1 猪肚
原料新鲜,外形完整,无溃烂、发炎、出血、肿胀及其他病伤现象。
5.1.2 猪舌
原料新鲜,外形完整,无发炎、淤血、肿胀等病伤现象,不带喉管(舌内不可有针等金属物)。
5.1.3 猪心
原料新鲜,外形完整,不带血管,无发炎、淤血、肿胀等病伤现象,剪开心房并清洗净淤血,可有轻度检验刀伤。
5.1.4 猪腰
原料新鲜,无发炎、淤血、肿胀等病伤现象,可有轻度检验刀伤。
5.1.5 植物油
应符合GB 1534、GB 1535、GB1536或GB1537的要求。
5.1.6 食盐
应符合GB 5461的要求。
5.1.7 酱油
应符合GB 2717的要求。
5.1.8 白砂糖
应符合GB 317的要求。
5.1.9 谷氨酸钠
应符合GB 8967的要求。
5.1.10 香辛料
应符合 GB/T 15691的要求。
5.1.11 其他辅料
应该合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5.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优级品 | 合格品 |
色泽 | 肉色呈黄褐色至红褐色,同一罐内色泽均匀。 | 肉色呈黄褐色至红褐色,较有光泽,同一罐内色泽较均匀。 |
滋味、气味 | 具有卤猪杂罐头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 |
组织形态 | 组织柔嫩,软硬适中,猪肚捎带韧性,猪舌、猪心、猪腰、猪肚呈宽6mm~15mm、长40mm~60mm的长条,可有碎块(片),碎块(片)质量不超过固形物质量的10%。 | 组织柔嫩,软硬适中,猪舌、猪心、猪腰、猪肚呈宽6mm~15mm、长40mm~60mm的长条,可有碎块(片)碎块(片)质量不超过固形物质量的20%。 |
杂质 | 无外来杂质及硫化铁污染物 |
5.3 理化指标
5.3.1 净含量
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每批产品平均净含量不低于标示值。
5.3.2 固形物含量
5.3.2.1 产品的固形物含量不低于70%。
5.3.2.2 每批产品的平均固形物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
5.3.3 氯化钠含量
1%~2.5%。
5.3.4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对应条款的要求。
5.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商业无菌要求。
5.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2 净含量
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3 固形物含量
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4 氯化钠含量
按GB/T 1245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5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6 微生物指标
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
7 检验规则
应符合QB/T 1006的规定。其中,感官要求、净含量、固形物含量、微生物指标为出厂检验项目。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应符合QB/T 4631有关规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年5月6日发布,2014年10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