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现代物流协会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宝荣 高玉斌 郭儒家 陈慧娟 徐凤成 高峰 范旭 孙彩英 杨奎发 刘璟
本标准为2015年6月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冷库储存、运输作业所需的温度控制与程序管理机制与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低温食品在储存、运输、展售作业中的温(湿)度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T 559-2015 冷链物流 保温容器技术要求
DB12/T 560-2015 冷链物流 温度检测与要求规范
DB12/T 561-2015 果蔬冷链物流操作规程
DB12/T 562-2015 畜禽肉冷链物流操作规程
DB12/T 563-2015 水产品冷链物流操作规程
DB12/T 565-2015 低温食品冷链物流履历追溯管理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3.1 多温共配
不同温控需求的货品,安排在同一个车辆上进行送货的模式,即在运输过程中同一趟车载运两种以上不同温控需求的货品。
4 作业管理机制
4.1 工作环节
参照DB12/T 561-2015、DB12/T 562-2015与DB12/T 563-2015。
4.2 作业质量关键点
4.2.1 货品储存阶段的质量控制关键
规范正确的储存作业程序、正确的温湿度储存条件、完善的储存监管平台、详细的储存作业记录等。主要环节包括入库、储存、理货、出库。
4.2.2 货品运输阶段的质量控制关键
规范正确的运输作业程序、正确的温湿度运输条件、完善的运输追踪平台、详细的运输作业记录等。主要环节包括装货、运输、卸货、交货验收。
4.3 流程管理信息系统
4.3.1 质量关键控制点设计
设计质量关键控制点,包括但不限于:进货入库、储存保管、出库装车、车辆进出场站、货品中转、运输配送、到点卸货、卖场交货验收等过程。
4.3.2 质量关键控制点流程管理与检查
依控制点的流程相关性设计管理模式,记录各控制点温(湿)度与时间、人员等关键信息,并由系统设计批号连结查询方式,整合监管各控制点的质量表现。可辅以人工或系统方式提醒并协助人员记录与操作。
5 RFID辨识感测技术
5.1 储存作业应用
5.1.1 进出库监管
重要货品或容器安装RFID电子标签,一旦进货入库或检货出库,通过库门上安装的RFID读取器,及时监管掌握出入库状况。
5.1.2 储放阶段监管
储放过程,仓库各区安装有多个无线温(湿)度传感器,结合RFID辨识功能进行唯一性辨识,正确掌握各小区温度变化状况。
5.2 运输作业应用
5.2.1 车厢内温度监管与追踪
运输大批量货品的车厢,应内置RFID温感电子标签,至少设置2个感测点;运输小批量或温度敏感易腐货品的保冷箱,则至少置放1个RFID温感电子标签。
5.2.2 运输状况及时回传
RFID温(湿)度传感器结合车载无线传输设备,将车箱或保冷箱温度、位置传回中控中心,再通过与标准温度比对,将异常状况立即发信号通知负责人员,并依需求迅速执行改善或回收作业。
6 储存温湿度控制技术
6.1 储存温湿度追踪监控系统
6.1.1 温湿度感测装置
仓库内应分区域安装温(湿)度传感器,传感器种类建议使用电阻(或电热偶)温度计,参照DB12/T 560-2015中的3.1.3,具备网络传输功能。
6.1.2 温湿度综合监控平台
仓库中控室应设置综合监控平台,监控内容包括温控设备的开闭状况及温(湿)度、影像等信息,并提供查询。
6.1.3 视频监控
各储区应安装监控摄影机进行全程摄录监管,防止库房中货品遭不正常移动或不正确放置,导致未发现的过期、异味等状况。视频录像存储时间不少于60天。
6.1.4 预警系统
应在库房中恰当位置安装温湿度传感器,并在门扉安装进出监视系统,一旦温湿度超过设定标准或有人员不当进出,结合监控平台、警铃或自动报警系统,及时通知与提醒监管人员。
6.2 储存温湿度追踪监控系统的应用
通过intranet/internet将温(湿)度或摄录影像以一定的时间间隔传送到中控室综合监控平台。每一区域设定温湿度允许上下限,一旦温湿度变化超出此区间,监控平台应有应急响应向仓库管理人员、货品所有权人等发出警示,并启动异常处理机制。
7 运输温度控制技术
7.1 车辆温度控制技术
7.1.1 在车厢或保冷柜安装传感器,可同步控制车厢温度、车门、车行状况。
7.1.2 在物流中心安装车辆码头充电器,让车辆在理货时或停泊时不用启动车引擎亦可保温。
7.2 多温共配技术
7.2.1 应用多温层保冷设备,包括制冷机、保冷箱、保冷柜、蓄冷片等,在同一 运输车厢创造两种货品温度以上的多温共配环境空间,支持低温品少量、多样、多温层出货的高承载作业,并防止失温或产生交叉污染。
7.2.2 技术应用方式
选择密闭性高的容器,依共配货品的温度要求,选择正确的蓄冷片,并依运输时间的长短决定蓄冷片数量,并将蓄冷片预先放入制冷机中制冷。出货时,将不同温度需求的货品分别放入保冷箱(柜)后,于上方或侧边再放入蓄冷片,之后即封盖上车。
7.2.3 在保温容器(保冷箱、保冷柜)上结合温度感测装置,全程记录温度,确保共配过程各货品维持在正确的温度范围内。
7.2.4 保冷箱、保冷柜、蓄冷片规格参照DB12/T 559-2015。
7.3 运输追踪监测系统
7.3.1 整合前述车辆温控、多温共配等技术,结合系统平台进行运输全程追踪追溯管理。
7.3.2 汇集与监测温度
以全程冷链管理为目标,汇集各环节温度,确认各阶段保鲜执行度,并搭配标准规范,及时发觉异常。
7.3.3 传输方式、联网功能
运输过程所监测的货品或载体等温度,其传输、联网方式参照DB12/T 565-2015中5.2履历传输。
7.3.4 监测保冷设备的效能
依靠不间断监测系统,及时发觉保冷设备的异常,包括车厢制冷机或车壁保冷效能、保冷箱保温效能等,尽早维修或置换。
7.3.5 可共配货品查询监测
将农产品的可共配性原则依温度、湿度、气味与乙烯的影响性形成管理规范,每次作业时予以提示监测。果蔬农产品的可共配原则参照DB12/T 560-2015。
7.4 辅助监管与预警系统
7.4.1 运输过程应结合异常自动警示及信息预报、通报功能。一旦异常发生,可及时通过网络或电信传输至通报对象的计算机、手机等通讯设备。
7.4.2 温度异常警示功能
当车厢温度未达或超过指定温度,系统即发出警示及通知。
7.4.3 车厢开启警示功能
车厢门不正常开启时或开启过久时,系统即发出警示及通知。
7.4.4 车辆到点预报功能
系统针对运送货物预先规划到达交货时间,或剩余路程动态估计到达交货时间,再依设定时间自动向门店或客户进行预报。
8 冷链作业人员素质
8.1 所有冷链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人才训练,相关训练内容应符合本技术标准。
8.2 冷库验收人员应具备货品温度检测能力并记录每批货品的入库温度,一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温度时,应通知管理人员或货主并按要求处置。
8.3 冷库作业人员对于入库的货品,应按要求规范进行保管。
8.4 运输配送人员应有检测货品温度的能力,一旦货品温度不符合规定的温度时,应立刻通知货主并按要求处置。
8.5 低温货品展售商应建立有关展售柜的操作及维护作业准则,且作业人员应有能力依照作业准则的程序操作。
8.6 低温货品展售店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检测货品温度的能力,并确实执行进货与展售时的温度管理。
本标准由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18日发布,2015年7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