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令一行,各方反应不一。或许是市民习惯了购买活禽自己宰杀,在不考虑价格因素的前提下,对生鲜产品也兴趣不大,摊贩一天只售出鸡三只;市场摊贩更是有苦难言,摊位租赁费、屠宰费等要支出,有入不敷出之势;至于相关部门,除一手抓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禁令执行外,也道出了还有26%的区域有活禽买的事实。笔者不敢随意揣度该“禁宰令”的最终结局,只是觉得,深圳出台了禽类产品活禽交易的规定,当是一个重要信号,可以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和思考。
深圳禁宰令的关键有三: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在这三个关键当中,最为关键的当是家禽集中屠宰环节了。因为,冷链配送和生鲜上市都不过是集中屠宰的后期环节。家禽集中屠宰,实际上还是一项颠覆性的事情,从家禽屠宰的固有思维来看,现杀现卖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而今以政府通告的形式主张的集中宰杀,导致现杀现卖已经不合法,必须退出市场。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虽然家禽交易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政府仍可以主导该行为的具体走向。
家禽集中屠宰,可以催化加速三个业态发展。一是家禽养殖的规模化。集中屠宰,规模化养殖更有优势,产品从生产到加工到市场,越是规模经营环节越少,成本越低,监管也更容易到位。所以,未来家禽养殖,无论是生产、加工还是市场,包括政策,都向规模化养殖利好;二是家禽屠宰企业化。集中屠宰,必然要有很强的屠宰能力,要有屠宰场所,这样,势必形成新的以家禽屠宰业务为主的屠宰企业。而集中屠宰企业,如果具备条件而又有胆识,延伸产业链条的话,包括养殖、冷链配送和生鲜产品上市都可以做起来;三是检验检疫常态化。集中屠宰,根本目的是便于监管,如何搞好家禽的检验检疫,从源头上防控禽流感才是推行集中屠宰的本质所在。集中屠宰后,对规模养殖的监管加强,对屠宰环节的检验检疫也更加方便和到位,必然促进家禽检验检疫工作的常态化。
根据上述分析,禽类产品流通方式发生变化,已成箭弦之势。流通如何加强应对则需思考。笔者试从四个层面加以分析。
政府层面。家禽集中屠宰,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生产、加工、流通、市场、消费习惯等诸多环节,需要有步骤有计划地稳妥推进。要制定推进计划,合理推行;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集中屠宰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要思考传统屠宰交易的产业转移问题,通过合理补偿和政策机制,引导传统交易转型升级;要宣传引导消费者改变消费习惯,接受生鲜禽产品,为禽产品市场供应做好优质服务。
职能部门层面。职能部门关键是要做好检验检疫工作。要加强对畜禽产品检验检疫的宣传,提高社会对畜禽产品检验检疫重要性的认识,使畜禽产品生产者有自觉开展检验检疫的认识,消费者对产品是否进行了检疫检验有正确的认知和判断,杜绝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进入市场;加强对养殖企业检验检疫工作的指导督查。利用信息平台,强化对养殖企业生产的监管;强化基层检验检疫体系建设,改善基层防疫条件,督促基层防疫组织对禽类产品生产的散户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疫工作,防患于未然;加强市场监督。加强对禽产品集中屠宰企业的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生鲜产品市场;加强对生鲜产品市场的监管和检验监测,确保流通和市场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
企业层面。家禽集中屠宰,首先对养殖企业释放了红利,养殖企业应该把握机遇,提高生产能力,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产品质量。也应该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在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和市场流通上加力,形成生产、加工、流通一条龙服务,提升产品生产效益;集中屠宰企业则应该提高加工能力,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在家禽产品集中屠宰环节主动搞好产品检测检验检疫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实体市场上,作为产品交易场所,也应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加强检验检疫检测,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确保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安全。
经销商层面。要深刻认识到家禽集中屠宰对防止疫病传播、保证公共安全的重要性自觉配合搞好集中屠宰。要改变营销方式和交易方式,主动适用生鲜产品营销,加强与家禽养殖企业和集中屠宰企业的合作,降低交易成本,解决交易方式变化带来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推进消费习惯变革作出努力。要多途径做活市场,实行经营转向,谋求更宽更广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