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县欣欣肉制品厂灌装机、乳化机、骨肉分离机、油炸机、滚揉机、冷藏库等设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上海市崇明县欣欣肉制品厂的委托,为其“设备”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对下述内容进行报价。
一、标书编号:SHJJ-20140115
二、简要内容:
2.1 询价方:上海市崇明县欣欣肉制品厂
2.2 询价内容:设备采购
2.3、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技术部分详见采购文件
包件一:灌装机等(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申报编号:2013-10009、2013-10503、2013-10510)
包件二:乳化机等(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申报编号:2013-10505、2013-10512)
包件三:骨肉分离机(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申报编号:2013-10504)
包件四:油炸机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申报编号:2013-10507、2013-10508、2013-10509、2013-10513、2013-10506)
包件五:滚揉机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申报编号:2013-10007、2013-10008、2013-10511、2013-10502)
包件六:冷藏库(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申报编号:2013-10531)
注:包件是最小的合同单位,报价人可投报其中一个包件,也可投报多个包件,但中标只能中唯一一个包件。
三、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3、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须是设备制造商或相应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参与报价的代理商;包件六冷藏库项目还须提供制冷设备生产安全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报价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报价人只能确定一家报价人参加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报价人报价无效。
四 、报名审核要求: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包件六冷藏库项目还须提供制冷设备生产安全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五、凡愿参加报价的企业于2014年4月2日- 4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4月11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4:3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文件工本费500元/本)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4月23日上午9:30
联系人:丁伟 0312-2664448 传真:0312-2664465 13343129918
邮箱:gxzb@vip.163.com